MPEG-4是一套用於音訊、視訊資訊的壓縮編碼標準,由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和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下屬的「動態影像專家組」(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,即MPEG)制定,第一版在1998年10月通過,第二版在1999年12月通過。MPEG-4格式的主要用途在於網上串流、光碟、語音傳送(視訊電話),以及電視廣播。
MPEG-4包含了MPEG-1及MPEG-2的絕大部份功能及其他格式的長處,並加入及擴充對虛擬現實模型語言(VRML , Virtual Reality Modeling Language)的支援,物件導向的合成檔案(包括音效,視訊及VRML物件),以及數位版權管理(DRM)及其他互動功能。而MPEG-4比MPEG-2更先進的其中一個特點,就是不再使用宏區塊做影像分析,而是以影像上個體為變化記錄,因此儘管影像變化速度很快、碼率不足時,也不會出現方塊畫面。
由於MPEG-4是一個公開的平台,各公司、機構均可以根據MPEG-4標準開發不同的制式,因此市場上出現了很多基於MPEG-4技術的視訊格式,例如WMV 9、Quick Time、DivX、Xvid等。MPEG-4大部份功能都留待開發者決定採用是否。這意味著整個格式的功能不一定被某個程式所完全函括。因此,這個格式有所謂配置(profile)及級別(level),定義了MPEG-4應用於不同平台時的功能集合。
MPEG-4由一系列的子標準組成,被稱為部 (part)(有時也譯為卷),包括以下的部分:
Profiles是在每個部分內定義的,所以對某個部分的一個實作通常不是對該部分的完整實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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